2021-07-01
今年6月是全国第21个“安全生产月”。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,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,我校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厅《关于开展2024年教育系统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的通知》和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高等学校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》的通知内容,于6月16日对实训课程教师进行安全培训,切实增强教师的安全意识,提升安全素养,牢固树立“生命至上,安全第一”,并将实验实训课的安全落到实处。
唐健禾副院长在培训会上提出以下要求:1.树立安全意识。心中铭记安全重要性,在上课期间尤其是实训课,对学生监控到位,避免操作失误导致安全事故;2.强化安全责任。教师在上课就是第一安全责任人,做好教书育人的同时对学生安全监控到位;3.落实安全行动。安全行为必须落实到行动中,对授课期间的用水、用电、门窗等安全监控落实到位,保证学生安全、自身安全和财产安全。
通过集中培训的形式,使全体实训课程教师学有所获,形成安全约束,将安全牢记于心,贯穿于教学全过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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