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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章程

来源:四川职校网
时间:2021-11-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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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章程
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
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章程
一、总则
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2021年《政府工作报告》中关于“完成职业技能提升和高职扩招三年行动目标”要求,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《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》(教职成函〔2021〕9号)、四川省教育厅等九部门《四川省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方案》(川教函〔2021〕337号)的通知、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《四川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考试及录取办法》的通知(川招考委〔2021〕45号)有关要求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特制订本章程,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。
二、学校全称: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
三、办学性质与层次:公办高职专科
四、报考对象
已参加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报名并经资格审核合格的退役军人、下岗失业人员、农民工、高素质农民,以及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。
考生只能报考面向本类别招生的专业,不得跨类别报考。
五、考试实施
(一)考试时间及地点
考试时间:2021年11月27日
笔试9:00-10:30,面试11:00-11:30
考试地点: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马家田校区(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马家田路65号)
(二)考试方式及要求:
本次扩招考生免予文化素质考试,采用职业适应性测试,考试模式采用笔试+面试,笔试满分200分,面试满分150分,总分350分。
(三)成绩查询考生可于2021年12月3日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(http://zs.scemi.com)查询本人成绩,对成绩有疑问需要复查的考生可于12月4日17:00前致电学校招生就业处,电话:0812-6251876申请办理。
六、录取规则
(一)录取程序
(1)遵循“分类划线,分类录取”的原则,分类制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。
(2)所有考生均按类别报考专业志愿,依据笔试成绩+面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。若成绩总分相同,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。
(二)免试录取
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(或相当职业资格)、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考生,经我校审核通过,可免试录取到相同或相近专业。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本次报名,并向我校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,填写《四川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》。如发现考生对免试资格弄虚作假的,将按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并纳入考生诚信档案记录。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,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组织的考试。
(三)录取查询及公示
我院于12月5日公布拟录取结果,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我院招生信息网(http://zs.scemi.com)公示5天,接受社会监督,公示结束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,办理录取手续,并发放录取通知书。
七、新生入学
(一)本次录取的新生,于2022年春季入学。学生须持录取通知书,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。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,可向学校请假或申请保留入学资格。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、期限等由学校规定。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,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,视为放弃入学资格。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,审查合格的学生予以学籍注册,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、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,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,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,取消入学资格。
就读地址: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(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马家田路65号)
(二)资助政策:学生入学后按现行规定享受学生资助。对于采取弹性学制培养的学生,在校期间参评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的次数,享受助学贷款贴息政策的时间,学费补偿、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年限,原则上与基本学制学生相同。退役一年以上、自主就业(“自主就业”身份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证)的退役士兵专科(高职)学生享受学费减免资助,学费减免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,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,超出部分由学生自行负担;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专科(高职)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。
八、学习方式
本次扩招录取新生学习采用弹性学制(3-6年),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教学方式,总学时不少于2500学时,集中学习不低于1000学时,最低毕业学分为150学分,学生修满规定的最低学分方可毕业。
九、学费标准
招生专业 学费((元/生.年))
机电一体化技术 4920
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4920
智能焊接技术 4920
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4920
电气自动化技术 4920
供用电技术 4920
建筑工程技术 4920
钢铁智能冶金技术 4920
健康管理 4440
会计信息管理 4440
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4440
电子商务 4440
数字媒体技术 4920
 
(退役军人学费减免按国家现行政策执行)
十、学籍管理
学籍学历管理和电子注册按照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41号令)、《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》、学校学籍管理规定执行。扩招学生不得申请转学。对确有转专业需求的,可向学校申请,经学校审核同意后,可在此次学校针对两类人员专项招生专业中转专业,不得突破。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,与高考普招新生享受同等待遇,合格毕业生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。
十一、工作进程安排
(一) 10月21日前上报招生章程
(二)11月19日12:00前,上报组考方案
(三)11月20-22日,编排考场、准考证制作
(四)11月26日,发放准考证、收取免试生申请表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
(五)11月27日,组织考试(笔试9:00~10:30;面试11:00~11:30)
(六)12月1日,网上公布考试成绩,考生凭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在学院网上可查询本人成绩
(七)12月3-4日,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提交成绩复查申请、复查成绩,逾期不予办理
(八)12月5日,上报成绩库
(九)12月5-9日,网上公示预录取名单

(十)12月10日12:00前,上报拟录取名单,办理录取手续。
十二、其它事宜
(一)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,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,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试招生工作。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,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。
(二)疫情防控要求,考生自觉遵守省、市及我校疫情防控规定,对考试期间不遵守、不配合防疫工作规定的考生将取消考试资格,由此带来严重后果的承担法律责任。
(三)考生参加考试的交通、食宿自理。
  (四)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。
十三、联系方式
联系部门: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
学校地址: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马家田路65号
咨询电话:0812-6250212、6250530、6251876
纪检监督电话:0812-6250731